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製程管制 ( 102 年 07 月 30 日)
第33條
中藥廠每批產品生產製造過程所用之調製或儲藏容器,與生產線及主要製 造設備,應隨時標明其內容物及該批產品之製造階段日期與時間,並登錄 於批次製造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