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直埋供電電纜之埋設 ( 106 年 10 月 24 日)
第263條
直埋電纜溝之溝底應為平順、無妨礙、夯實之土地或砂地。於岩石或堅硬 泥土開挖電纜溝,電纜應放置於夯實之回填保護層上。

直埋電纜保護層一百毫米或四英寸內之回填物,應為無損害電纜之材質。

回填物應適當地夯實。直埋電纜保護層一百五十毫米或六英寸內不得使用 機械夯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