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預算之執行 ( 105 年 11 月 30 日)
第69條
中央主計機關審核各機關報告,或依第六十六條規定實地調查結果發現該 機關未按季或按期之進度完成預定工作,或原定歲出預算有節減之必要時 ,得協商其主管機關呈報行政院核定,將其已定分配數或以後各期分配數 之一部或全部,列為準備,俟有實際需要,專案核准動支或列入賸餘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