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考銓獎章頒給辦法  ( 101 年 06 月 08 日)
第1條
考試院(以下簡稱本院)為獎勵對考銓業務具有重大或特殊貢獻之人士, 特依據獎章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