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  ( 106 年 03 月 24 日)
第7條
本考試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十四日內,應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 機構辦理體格檢查。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期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 ,不得參加第二試,或不予訓練。

前項體格檢查標準,依附表三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