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國家考場大樓地下停車場收費標準  ( 103 年 12 月 31 日)
第2條
本標準依定期停車、臨時停車分別訂定汽車及機車收費基準如附表。但符 合規費法第十二條各款規定者得免徵、減徵或停徵應徵收之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