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使用插播式字幕辦法  ( 106 年 01 月 06 日)
第6條
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頻道異動之通知,係指頻道上下架或頻道位 置調整之訊息。

系統經營者採插播式字幕文字訊息形式播送頻道異動通知者,限於變更前 後之頻道及頻道總表播送,每小時以播送一次為限,每次於螢幕上出現不 得超過九十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