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  錄影節目帶之分級管理 ( 105 年 06 月 17 日)
第18條
無渲染色情之裸露鏡頭,得視劇情需要,列入「限」級、「輔十五」級、 「輔十二」級、「護」級或「普」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