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許可 ( 106 年 08 月 11 日)
第5條
申請測定機構許可證者,應有專屬之檢驗室,每一檢驗室應有專屬之儀器 設備及專任之測定人員四人以上,其中應有檢驗室主管一人及品保品管人 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