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許可 ( 106 年 08 月 11 日)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本辦法之各項申請之審查、評鑑及諮詢,得設評鑑技 術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