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許可 ( 104 年 12 月 30 日)
第8條
申請核發清除許可證者,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表。

二、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

三、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清除或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 、任職證明文件及同意查詢勞保資料同意書。

五、廢棄物清除設備清冊及工具購置證明文件(採船舶或航空器者免)。

六、貯存場及轉運站之土地所有權狀、地籍資料、土地清冊及設置計畫書 ;非自有土地者,並應附土地所有人或管理機關使用同意書(未設貯 存場或轉運站者免)。

七、清除車輛出車、貯存及轉運作業說明。

八、自律切結聲明(如附件一)。

九、其他經核發機關指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