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許可 ( 104 年 12 月 30 日)
第10條
取得核發機關之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於設置完成,或符合第三條第三 項但書規定者,應於申請處理許可證前,提報試運轉計畫,送核發機關核 准後,依核准計畫內容進行測試。

前項試運轉計畫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試運轉方法、程序、步驟。

二、試運轉之廢棄物種類、來源、資料及清運計畫。

三、質量平衡計算方式。

四、採樣、監測及其品質管理計畫。

五、緊急應變措施。

六、自律切結聲明(如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