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事業廢棄物之最終處置 ( 95 年 12 月 14 日)
第37條
事業廢棄物採衛生掩埋者須符合衛生掩埋場進場管制基準,始得進行衛生 掩埋。

前項衛生掩埋場進場管制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行業、製程、廢棄物種 類、處理方法及有害物質管制項目分別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