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總則 ( 105 年 10 月 28 日)
第1條
本辦法依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三條第三項、第四項、第十 四條第三項、第十九條準用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