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政府機關權責 ( 104 年 07 月 01 日)
第1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行政院核定之推動方案及中央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訂定之行動方案,訂修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 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