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廢水處理設施 ( 102 年 01 月 03 日)
第35條
本章適用對象為收受處理石化製程之廢水收集系統、廢水處理設施初級處 理單元設備、生物曝氣池及污泥處理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