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防制
( 92 年 07 月 23 日)
第40條
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所稱辦理車輛異動,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過戶。
二、變更。
三、停駛。
四、復駛。
五、報廢。
六、繳銷牌照。
七、註銷牌照。
八、其他經交通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