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防制 ( 92 年 07 月 23 日)
第40條
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所稱辦理車輛異動,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過戶。

二、變更。

三、停駛。

四、復駛。

五、報廢。

六、繳銷牌照。

七、註銷牌照。

八、其他經交通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