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規範製訂
( 106 年 10 月 03 日)
第7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技能檢定規範,必要時得委託有關機關(構)、團體 辦理。
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前項規範時,應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學校、訓 練機關(構)、事業機構或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