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學術科測試試場須知 ( 106 年 10 月 03 日)
第40條
術科測試時,應檢人應按其檢定位置號碼就檢定崗位,並應將准考證、術 科測試通知單及身分證明文件置於指定位置,以備核對。

應檢人對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提供之機具設備、工具或材料等有疑義者,應 即時提出,測試開始後,不得再提出疑義。

依前項提出疑義者,監評人員應立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