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學術科測試試場須知 ( 106 年 10 月 03 日)
第38條
術科測試為實作方式者,應檢人應按時進場,測試時間開始後逾十五分鐘 尚未進場者,不准進場應檢;以分節或分站方式為之者,除第一節(站) 之應檢人外,應準時進場,逾時不准入場應檢。但術科試題上另有規定者 ,從其規定。

術科測試採筆試非測驗題方式之應檢人準用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七條規定 。但筆試採人工閱卷者,依第十六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