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學術科測試試場須知 ( 106 年 10 月 03 日)
第33條
學科測試應檢人應於預備鈴響時,依准考證號碼就坐。測試時間開始後十 五分鐘尚未入場者,不准入場,測試時間開始後四十五分鐘內,不准出場 。但學科測試以電腦線上方式實施測試者,不受測試時間開始後四十五分 鐘內不准出場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