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學科監場及術科監評 ( 106 年 10 月 03 日)
第32條
學、術科測試監場或監評人員於執行監場或監評工作時,對防止或發現應 檢人舞弊,有具體事實者,得由學、術科測試辦理單位給予適當獎勵或函 請其服務單位獎勵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