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學科監場及術科監評 ( 106 年 10 月 03 日)
第31條
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應於每場次術科測試時,填寫監評人員執行監評工作考 核紀錄。

前項監評人員執行監評工作考核紀錄,經記錄有前條或技術士技能檢定發 證辦法第三十九條所列情事之一者,應將該考核紀錄送請中央主管機關處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