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學、術科測試委託辦理 ( 106 年 10 月 03 日)
第13條
受委任、委託辦理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務工作單位,其術科測試以實作為 之者,其場地及機具設備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