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  乙類工作場所之審查及檢查 ( 106 年 12 月 01 日)
第9條
事業單位向檢查機構申請審查及檢查乙類工作場所,應填具申請書 (如格 式二) ,並檢附第五條各款規定之應審查資料各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