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
甲類工作場所之審查
( 106 年 12 月 01 日)
第5條
事業單位向檢查機構申請審查甲類工作場所,應填具申請書 (如格式一) ,並檢附下列資料各三份:
一、安全衛生管理基本資料,如附件一。
二、製程安全評估報告書,如附件二。
三、製程修改安全計畫,如附件三。
四、緊急應變計畫,如附件四。
五、稽核管理計畫,如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