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  甲類工作場所之審查 ( 106 年 12 月 01 日)
第5條
事業單位向檢查機構申請審查甲類工作場所,應填具申請書 (如格式一) ,並檢附下列資料各三份:

一、安全衛生管理基本資料,如附件一。

二、製程安全評估報告書,如附件二。

三、製程修改安全計畫,如附件三。

四、緊急應變計畫,如附件四。

五、稽核管理計畫,如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