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法  勞動檢查員 ( 104 年 02 月 04 日)
第16條
勞動檢查員對違反勞動法律規定之犯罪嫌疑者,必要時,得聲請檢察官簽 發搜索票,就其相關物件、處所執行搜索、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