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總則 ( 103 年 12 月 31 日)
第3條
本辦法所稱運作,指對於管制性化學品之製造、輸入、供應或供工作者處 置、使用之行為。

本辦法所稱運作者,指從事前項行為之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