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申請認可條件 ( 106 年 09 月 07 日)
第7條
符合第五條所定條件之醫療機構,申請辦理粉塵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 檢查者,應聘有胸腔科專科醫師或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

前項醫療機構,申請辦理噪音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之聽力檢查項 目者,其聽力檢查室可容許最大背景噪音量,應符合附表三規定;申請辦 理噪音作業勞工之巡迴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業務者,應自備或租用移動式 之聽力檢查室(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