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總則 ( 105 年 11 月 02 日)
第5條
第二條第七款之認證實驗室,其化驗分析類別如下:

一、有機化合物分析。

二、無機化合物分析。

三、石綿等礦物性纖維分析。

四、游離二氧化矽等礦物性粉塵分析。

五、粉塵重量分析。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