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設備之定期檢查
( 105 年 02 月 19 日)
第36條
雇主對小型壓力容器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一、本體有無損傷。
二、蓋板螺旋有無異常。
三、管及閥等有無異常。
四、其他保持性能之必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