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設備之定期檢查 ( 105 年 02 月 19 日)
第36條
雇主對小型壓力容器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一、本體有無損傷。

二、蓋板螺旋有無異常。

三、管及閥等有無異常。

四、其他保持性能之必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