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減壓艙 ( 103 年 06 月 25 日)
第81條
雇主應嚴禁與任何人攜帶危險物、有著火、爆炸或因高溫而有引火之虞之 物質進入減壓艙,並將其有關禁止事項及正確滅火程序揭示於勞工易見之 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