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隧道、坑道開挖 ( 103 年 06 月 26 日)
第96條
雇主對於隧道、坑道設置之支撐,應於每日或四級以上地震後,就下列事 項予以確認,如有異狀時,應即採取補強或整補措施:

一、構材有無損傷、變形、腐蝕、移位及脫落。

二、構材緊接是否良好。

三、構材之連接及交叉部分之狀況是否良好。

四、腳部有無滑動或下沉。

五、頂磐及側壁有無鬆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