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隧道、坑道開挖 ( 103 年 06 月 26 日)
第94條
雇主對於隧道、坑道之木拱支撐,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為防止接近地面之水平支撐移位,其兩端應以斜撐材固定於側壁上。

二、為防止沿隧道之縱向力量致傾倒或歪斜,應採取必要之措施。

三、構材連接部分,應以牽條等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