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鋼筋混凝土作業
( 103 年 06 月 26 日)
第134條
雇主以一般鋼管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高度每隔二公尺內應設置足夠強度之縱向、橫向之水平繫條,並與牆 、柱、橋墩等構造物或穩固之牆模、柱模等妥實連結,以防止支柱移 位。
二、上端支以樑或軌枕等貫材時,應置鋼製頂板或托架,並將貫材固定其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