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鋼筋混凝土作業 ( 103 年 06 月 26 日)
第133條
雇主對於模板支撐組配、拆除(以下簡稱模板支撐)作業,應指派模板支 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

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

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

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五、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措施。

前項第二款之汰換不良品規定,對於進行拆除作業之待拆物件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