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人字臂起重桿之安全管理 ( 103 年 06 月 25 日)
第54條
雇主對於人字臂起重桿捲揚用鋼索,當吊具置於最低位置時,應有二捲以 上鋼索留置於吊升裝置之捲胴上;對於吊桿起伏用鋼索,當吊桿置於最低 位置時,應有二捲以上鋼索留置於起伏裝置之捲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