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一般規定 ( 103 年 07 月 01 日)
第50條
動力傳動裝置之轉軸,應依下列規定裝設防護物:

一、離地二公尺以內之轉軸或附近有勞工工作或通行而有接觸之危險者, 應有適當之圍柵、掩蓋護網或套管。

二、因位置關係勞工於通行時必須跨越轉軸者,應於跨越部份裝置適當之 跨橋或掩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