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有害作業環境 ( 103 年 07 月 01 日)
第295條
雇主對於勞工在坑內、深井、沉箱、儲槽、隧道、船艙或其他自然換氣不 充分之場所工作,應依缺氧症預防規則,採取必要措施。

前項工作場所,不得使用具有內燃機之機械,以免排出之廢氣危害勞工。

但另設有效之換氣設施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