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機械集材裝置及運材索道
( 103 年 07 月 01 日)
第22條
雇主對於機械集材裝置之作業索,除循環索外,依下列規定:
一、長度在最大充分使用時,仍應保留有圍繞捲胴二捲以上。
二、末端應以鋼索夾等緊固於捲揚機之捲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