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機械集材裝置及運材索道 ( 103 年 07 月 01 日)
第18條
雇主對於架線柱木上索具之佈置,應注意不得使鋼索、掛索及滑車等相互 擦損;滑車之掛索位置應以貼木或夾鈑支持,其與滑車反面之支持索連接 處,不得低於二十五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