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年金保險費之提繳 ( 106 年 01 月 05 日)
第28條
年金保險費繳款單所載金額與雇主應繳金額不符時,雇主應先照額全數繳 納,並向保險人提出調整理由,經保險人查明後,於計算最近月份提繳金 額時,一併結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