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 ( 104 年 06 月 16 日)
第13條
執行單位運用研發成果,其計價應參考下列因素:

一、研究開發費用。

二、市場價值。

三、替代之技術。

四、業界接受能力。

五、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技術提升之需要。

六、其他公共利益等相關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