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 92 年 12 月 15 日)
第3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指定之繁殖用植物,應公告其應施檢查 之特定疫病蟲害種類、申請條件、繁殖圃設置條件與操作管理規定、檢查 程序與方法、證明之核發標準與有效期限、收費標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