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補償評價委員會之組成人員及評價標準  ( 104 年 02 月 25 日)
第6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附件三,自一 百零四年一月十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