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會長選舉罷免辦法(101.06.22 訂定)  總則 ( 105 年 05 月 24 日)
第4條
農田水利會應於本屆會長任期屆滿三個月前,開始辦理下屆選舉事務。

前項選舉之投票日期,應經主管機關指定,並由農田水利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