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會長選舉罷免辦法(101.06.22 訂定)  選舉 ( 105 年 05 月 24 日)
第29條
會長選舉完成後,農田水利會應依會長選舉結果編造當選人名單,連同簽 章之選舉人名冊及固封之用餘票、有效票、無效票,一併彙齊校核後,公 告當選人名單及各候選人得票數,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選舉票及選舉人名冊,自開票完畢後,其保管期間如下:

一、用餘票為一個月。

二、有效票及無效票為六個月。

三、選舉人名冊為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