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考試 ( 103 年 05 月 27 日)
第12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農田水利會三等十級人員考試:

一、具有前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所定資格之一。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畢業。

三、取得農田灌溉排水乙級技術士證照,或取得農田灌溉排水丙級技術士 證照後從事相關工作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