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休閒農業區之規劃及輔導 ( 104 年 04 月 28 日)
第6條
休閒農業區位於森林區、重要水庫集水區、自然保留區、特定水土保持區 、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沿海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 等區域者,其限制開發利用事項,應依各該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