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從事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漁船船位回報管理 ( 106 年 01 月 20 日)
第15條
漁船船上,應備妥至少一套船位回報器備品。

船位回報器識別碼有異動時,經營者應以書面方式通知主管機關或受託專 業機構。